4月21日,市中级群众法院讯断的全市首例食物宁静范畴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正式见效,被告刘某已在当地市级媒体向公家公然赔罪抱歉,并需负担处罚性补偿金10万元。这是市法院受理的首例损害消耗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件,由市群众查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南宫NG。
据悉,刘某自2015年4月至11月间南宫NG,在其消费的白粿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亚硫酸氢钠类物资”,随后在市场上贩卖给别人。其间,刘某总计消费该类白粿10900千克,货值金额39240元,不法赢利8720元。据悉,白粿作为一种主食南宫NG,不准可增加任何非食物物资。本案虽暂未发明形成食品中毒、人身伤亡等严峻结果,但持久利用过量增加亚硫酸氢钠的食物,会对发生必然风险。
经法院审理,刘某已遭到刑事惩罚,但其实不克不及免去其该当负担的民事义务,因其勇于向公家公然赔罪抱歉,且本身家庭艰难,根据相干法令法例划定,依法裁夺刘某答允担处罚性补偿金的数额为10万元。(记者 许爱琼 通信员 黄健忠)